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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標題 |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放寬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診所範圍,及後續健康檢查費用補助相關事宜,詳如說明。 |
發布日期 |
2015/9/7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885 |
詳細內容 |
(一)保訓會放寬一般健康檢查得於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實施之,並溯自本(104)年1年1日生效。
(二)本年為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之過渡期間,各機關如有公務人員未依規定於前開指定醫療機構診所實施健康檢查者,其檢查費用得予從寬補助。
(三)惟自105年1月1日起,仍應前往經衛生福利部評鑑為合格之醫院、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及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可至衛福部、醫策會及勞動部網站查詢,或至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保障業務/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查詢),始得補助檢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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